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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9x/2018-09290 分  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0日
标  题: 昌乐县教育局关于刘庆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教育局关于刘庆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昌乐县教育局关于刘庆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街、区)教管办、县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昌乐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

刘庆和同志任县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孟德宝同志任县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职务;

王希华同志任县教育局民办教育科科长,不再担任县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副科长职务;

孟璐娜同志任县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副科长;

王志刚同志任县教育局审计科副科长;

刘君同志任县教育局审批服务科科长,不再担任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郑鑫同志任县教育局研究室主任,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党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洪滨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职务;

王立庆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张志强同志任县电化教育站站长,不再担任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树安同志任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爱芳同志任县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刘永岗同志任县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主任;

张华同志任县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副主任;

王中道同志任县实验教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赵建生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以上任职干部试用期一年,属事业单位(科室)职务的由教育局聘任,聘期三年。

 

昌乐县教育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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