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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9x/2018-21191 分  类: 职业教育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昌乐县2018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昌乐县2018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昌乐县2018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区)教管办、县直各学校:

现将《昌乐县2018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乐县教育局 

2018年3月6日

 

昌乐县2018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努力推动全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大体相当,根据市、县年度教育工作要点,现就2018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宏观调控,扩大职业学校招生数量,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支持。

二、招生计划

根据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确定2018年我县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2000人,其中春季1200人、秋季800人。各初中学校根据初三毕业生人数,按照指导性分配指标,凡不能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全部录取到职业学校,争取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生的比例达到100%。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2018年职业学校招生分春季、秋季两次完成,春季招生安排3月上旬进行,秋季招生安排在7月上旬进行(春季招生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4)。

(二) 指导性指标分配:根据我县2018年初中应届毕业生人数,结合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分配职业学校招生指导性指标。指导性指标一次性下达到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见附件1)。

(三)宣传发动。各镇(街、区)教管办和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县职业学校统一发放宣传材料,让每一个初中毕业生都能了解国家对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以及我县职业学校的现状,增强学生报考职业学校的积极性。

1.宣传国家政策。主要宣传党和国家对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宣传领导人的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树立正确人才观,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李克强总理强调,要把提高职业教育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培养大批怀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及高技能人才,进一步强化和培养传承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使“中国制造”更多走向“优质制造”、“精品制造”。国家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方面,要大力宣传中职学生免学费、助学金政策,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及产教深度融合的现代学徒制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享受企业发放的补助,高级工可以考公务员,3+4”中职本科、“五年制高职”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政策,春季高考升本科政策,中职生读研究生政策等。

2.宣传职业学校。充分利用事业有成的优秀毕业生典型,大力宣传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优势,吸引更多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县职业学校。近三年,我县职业学校有1000多名学生考取青岛大学、烟台大学等本科、专科院校。2016年,王钰茹同学以647分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考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技能、练本领,成就了“技能状元”,造就了“大国工匠”,走技能成才之路越来越成为社会的共识。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中,县宝石中专学生闫中旭、周文波勇夺金牌,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技能选拔赛,荣获第10名的优异成绩;2017年6月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技术技能大赛“3D打印与应用设计”赛项中,王玉东、房涛荣获全国一等奖;2017年11月在全国机械行业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维博特.弘瑞杯”3D打印装配与应用技术技能大赛中,学生王玉东、房涛荣获全国二等奖、学生张荻、代玉龙荣获全国三等奖;胡文娇同学荣获全省服装设计大赛三等奖。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实现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大体相当”的规定,升高中和职业学校,同样是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是提升教学质量的两个方面。职业学校招生是全县教育系统共同做的一项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是全县一盘棋,统筹兼顾、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责任。向学生宣传职业教育政策,动员学生选择职业学校,为职业学校输送优质生源,是提升教学质量、为学生创设成长成才平台、发展我县职业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县职业学校和各初中学校要通过播放专题片、现场讲解、个别服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解说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引导学生选择职业学校,在学校、社会营造浓厚的职业学校招生氛围。

(四)报名与录取。职业学校春季招生报名工作由各初中学校统一组织,各教管办汇总上报。学生填报志愿必须在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基础上,由教师指导学生填报。《昌乐县2018年职业学校招生志愿卡》(见附件2)由学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字,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将《昌乐县2018年职业学校招生志愿卡》与《昌乐县2018年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统计表》(见附件3)报县教育局职成教科,职业学校录取后下发录取通知书,各初中学校根据录取通知书统一组织报到入学。职业学校秋季招生随中考实行“一考多取”,报名录取另行安排。

四、保障措施

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事关教育发展大局,是建立完善的教育体系,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和职业学校校长为成员的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初中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单位的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以督学责任区包靠领导和责任督学组成督察组(见附表4)具体指导、督查各教管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教育局职成教科和县职业学校负责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录取等工作,协调落实有关奖惩措施主要领导靠上抓,安排专人具体抓,确保完成职业学校招生任务。

2.建立招生责任制。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初中学校要层层签订职业学校招生目标责任书,要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校、到班、到人。

3.强化督导考核。将招生完成情况纳入对各教管办、各初中学校的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列入各学校教学工作考核(具体见附件6)。

4.严肃招生纪律。职业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要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严禁采取硬性手段强迫学生报名,严禁进行有偿招生,利用请客、送礼、乱许诺等不正当手段拉生源;严禁未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县外职业学校到校招生宣传,为外地学校乱拉学生;要严格把握宣传内容,严禁发生虚假宣传,确保宣传效果。各初中学校和广大教职员工要自觉维护职业学校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因招生造成辍学现象的发生。凡因组织领导不力,违反招生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学校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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