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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9x/2020-62757 分  类: 招生范围与收费
发布机构: 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9日
标  题: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和要求 文  号:
内容概述: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和要求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和要求


 民办学校招生:每名学生只能选报县内一所民办学校,经审核验证后,报名学生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派位结果于当天向社会公布,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新生按学校要求办理入学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视为自动弃权。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招生。失信被执行人员子女不能报民办学校。

2020 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统一为7月 25 日—8 月20 日。

 

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严禁民办学校掐尖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信息;严禁民办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掐尖”或变相“掐”选拔生源;严禁任何学校、个人宣传或擅自承诺初中学生“直升”普通高中或承诺家长达到中考录取标准即可直升本校高中; 严禁学校擅自向学生或家长承诺录取,或擅自签订所谓“录取协”;严禁学校无故劝退学生或变相劝退学生。

。民办学校均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报名,不得自行组织报名。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要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后实施。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使用规范学校名称,必须公布学校办学许可证号、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咨询方式等;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 严禁违规承诺、夸大宣传。民办学校招生学位有余额确需面向市内其他县市区招生的,招生方案要报县教育和体育局核准后,统一到潍坊市教育局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备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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