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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9x/2020-00353 分  类: 昌乐县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2日
标  题: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31号提案(关于将我县优质的教育资源向我县孩子倾斜的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31号提案(关于将我县优质的教育资源向我县孩子倾斜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31号提案(关于将我县优质的教育资源向我县孩子倾斜的建议)的答复


林英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我县优质的教育资源向我县孩子倾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与公办教育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基础教育体系,一中、二中等民办学校积极吸收社会力量办学,为财政分担了压力,为学生提供有特色、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按照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收费保持办学特色。民办的义务阶段教育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项,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已经达到了优质均衡发展,且县城内的初级中学教学质量民办学校齐头共进,到民办学校的愿望没有县外学生迫切,造成了县外初中学生在民校的占比较大,在招生时充分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72号)文件规定:“高中阶段招生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不协调的地方,要调整计划安排,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高中招生计划是由潍坊市教育局根据当年初三毕业生人数,按比例直接下达到各县市区的,超出普高计划录取的学生市局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2019年我县普通高中县内计划为3458人,县内学生升入我县普通高中比例为57.29%,升入我县中职学校909人,连同升入县外职业学校学生占比达到27.99%,升入普通高中学生比例明显高于职业学校,部分不愿意到职业学院的学生选择了到县外民办高中就读。

为确保本地学生升入高中学校就读,实行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政策,根据各初中学校初三学籍人数、年度教育工作情况、初中生毕业去向情况,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的60%分配到辖区初中学校;昌乐户籍,在其他县市区就读的初三毕业生可回昌乐报名参加中考,同县内毕业学生同等对待;进一步深化指标生政策,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指标生政策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在编教师到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任教任职,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在民办中小学支教的在编教师相关待遇。

今后,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管理,把育人摆在首位,在初级中学招生时对县内学生倾斜,切实为全县人民服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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