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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9x/2020-71507 | 分 类: | 学籍管理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02日 |
标 题: | 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 |
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
1.政策。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16〕3号)有关规定,义务教育证书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学校统一发放。证书规格由省教育厅制定。毕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经本人申请,由毕业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
2.材料。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等。
3.办理流程。由申请人直接联系原就读学校办理或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2楼245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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