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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9x/2020-71507 分  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2日
标  题: 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 文  号:
内容概述: 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

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


     1.政策。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16〕3号)有关规定,义务教育证书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学校统一发放。证书规格由省教育厅制定。毕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经本人申请,由毕业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

2.材料。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等。

3.办理流程。由申请人直接联系原就读学校办理或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2楼245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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