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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9x/2020-71532 | 分 类: | 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22日 |
标 题: | 校车管理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校车管理 |
校车管理
为保障全县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昌乐县于2012年成立世纪星校车服务公司,对校车进行统一配备、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在全市率先实现校车公司化运营。先后投入3千万元,配备标准校车126辆,并配备安全管理、财务等人员,做好校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校车管理相关规定要求,所有校车均安装安全监控及实时定位系统,投资200万元,建立校车安全监控平台,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管,杜绝超速、超载、私自更改运营线路等违规行为。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校车逐台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车况、监控、应急、消防及救生器械等方面,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校车运行安全无隐患。
各相关学校建立相应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督管理、日常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档案,落实“五有”要求,即每台车都有管理台账、安全责任人、安全承诺、安全检查记录和安全设施;二是与校车服务公司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其及时检修车辆、定期组织校车驾驶员、照管员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救援知识;三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按照季节特点,针对汛期、水域、陡坡等路段制定周密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五定”管理,及时组织校车安全应急演练;四是安全骨干每日对车辆状况、设施设备、驾驶员及照管员状态进行巡查,并提醒驾乘人员安全行驶;五是值班干部监督相关人员履行查验、交接等工作,疏导校门口交通及乘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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