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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9x/2021-80794 | 分 类: | 招生范围与收费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07月19日 |
标 题: | 2021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相关政策要求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2021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相关政策要求 |
2021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相关政策要求
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面向本县招生,由家长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择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报县内一所民办学校,经审核验证后,报名学生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派位结果于当天向社会公布,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新生按学校要求办理入学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视为自动弃权。一经确认,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招生。失信被执行人员子女不能报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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