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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9x/2021-97024 | 分 类: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03日 |
标 题: | 昌乐县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政策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政策 |
昌乐县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政策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250元。资助比例: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人数的30%。
2、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非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625元。资助比例: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人数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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