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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9x/2021-97417 分  类: 优待政策
发布机构: 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6日
标  题: 2021年昌乐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优待政策 文  号:
内容概述: 2021年昌乐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优待政策

2021年昌乐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优待政策


(一)当地居民子女。当地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子女可以在原居住地学校就读,也可以在回迁居住地学校就读(选择货币补偿的除外)。

(二)随迁子女。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的居住证、户口簿,并根据需要提供合法稳定居住证明、合法稳定就业证明等材料,小学生一并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能够提供有效房产证明的,就近安排入学;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证明的,需提供父母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等材料,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视学位剩余情况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三)孤困和建档立卡儿童。做好孤困儿童(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就学保障工作。学校要精准掌握孤困、建档立卡儿童情况,开学两周内进行普查。要在摸准底数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学生关爱档案库”、资助救助、“教师妈妈(爸爸)”等关爱政策。

(四)残疾儿童。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教育能力但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集中就学、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并由就读学校或送教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与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同时进行。昌乐县特殊教育学校地址:昌乐县城恒安街78号,联系电话:0536-6222371。 

(五)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潍发〔2018〕10号),对潍坊市引进的高端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潍坊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入学,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就便原则,简化办理流程,在工作地或居住地优先协调入学。

(六)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现役军人子女未随迁留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的,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享受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就近就便安排就读。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名单由山东省教育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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