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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9x/2022-97408 | 分 类: |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9日 |
标 题: | 昌乐县2022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2022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
昌乐县2022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圆满完成学业,确保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昌乐县2022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地点
昌乐县城永康路32号(县实验小学门口北50米路东院内南楼一楼)。
二、办理时间
7月20日至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三、助学贷款现场受理所需材料
(一)首贷(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须同时到受理现场)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新生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大学在校生带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贷款申请表》原件(无须盖章);
5.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新生和在校大学生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无须盖章)。
(二)续贷(建议网上签订合同)
现场受理: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即可。
1.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贷款申请表》原件一份。
注:1.首贷学生需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注册,填报申请贷款信息后,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贷款受理现场配备上网电脑和打印机免费使用;2.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提交当年贷款申请。
四、疫情防控
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办理。现场办理贷款期间,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37.3℃),扫描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符合规定方可办理。贷款办理期间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拍照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受理现场及等候期间须全程佩戴。
咨询电话:0536—6270191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