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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9x/2022-98430 分  类: 昌乐县人大建议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2日
标  题: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号建议(关于初中学生过早分流教育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内容概述: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号建议(关于初中学生过早分流教育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号建议(关于初中学生过早分流教育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A类)

李晓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初中学生过早分流教育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义务教育法》,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按照规定标准完成了教育教学任务,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我县所有初三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后取得了初中毕业证书,到潍坊市内的院校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坚持把发展中职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科学制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做到职普比例大致相当,并严格实施,职普比例较低的地区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为了中等职业院校学生继续学习提升,开设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的学生分别录取,共同到录取学校报到一起生活学习。未到职业院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也可以考取高中考籍,参加普通高中的学业水平考试,所有学科考试合格可以取得同等学历证书,可以参加高考,与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享受同等的高考政策。

我县高度重视学校建设工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加快新校建设,提高学校的硬件与软件设施,促进了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注重教师全员培训工作,每年举办多种多样的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利用寒暑假做好了教师全员培训、新入职教师培训、骨干校长与教师培训等,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加强师德师风等方面建设,促进了全县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我县先后出台了《昌乐县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昌乐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等,明确提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普通高中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坚持随机均衡编班,不设立重点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等,在教育教学视导中,各级各类学校做到了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存在精英班、实验班等现象,保障了每一名学生接受优质均衡公平的教育。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4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教育和体育局  0536—6221975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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