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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9x/2023-01025 分  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31日
标  题: 昌乐县2023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2023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昌乐县2023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教育能力但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集中就学、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并由就读学校或送教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与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同时进行。家长前持子女残疾人证、户口簿、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儿童、孤独症儿童携带近半年内智力评估和生活能力测试等资料),带子女到昌乐县特殊教育学校(地址:昌乐县城恒安街78号,联系电话:0536—6222371)进行入学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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