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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9x/2023-01465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标  题: 昌乐县标准化校车全覆盖公示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标准化校车全覆盖公示

昌乐县标准化校车全覆盖公示


根据潍坊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实施五项全覆盖教育工程加快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对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评估认定,均已实现标准化校车全覆盖。标准如下:

1.有校车的学校实现标准化校车全覆盖。

2.运营校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喷涂统一的校车外观标识,放置统一标牌、配备统一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3.运营车辆应依法取得校车标牌,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合格,且未达到报废年限。校车驾驶人员应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4.校车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校车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保持监控平台设施和终端设备完好。

5.校车运营公司应当健全并落实乘坐学生登记、交接等安全管理制度,并指派照管人员随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监督电话:0536-625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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