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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9x/2024-00378 分  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31日
标  题: 昌乐县2025年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及政策解读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2025年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及政策解读

昌乐县2025年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及政策解读


办法:不具备大数据核验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本,并根据需要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父母的合法稳定就业等材料。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提供公办学位,使用有效房产报名的,就近安排入学;使用父母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报名的,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视学位情况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有意向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民办学校招生规定执行。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在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和评优评先工作中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校要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政策解读:

1.问: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哪些基本材料?

答:需提供户口本,并根据需要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父母的合法稳定就业等相关证明材料。

2.问:使用有效房产报名如何安排入学?​

答:使用有效房产报名的,将就近安排入学。

3.问:使用父母合法稳定就业材料报名如何安排入学?

答: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4.问:随迁子女可以就读民办学校吗?​

答:可以。有意向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需按照民办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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