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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33901/2007-00016 | 分 类: | 专项资金目录 |
发布机构: | 县科技局 | 发布日期: | 2011年05月15日 |
标 题: | 关于将县科学技术奖励经费列入2008年度县财政预算支出的报告 | 文 号: | 乐科字【2007】9号 |
内容概述: | 关于将县科学技术奖励经费列入2008年度县财政预算支出的报告 |
关于将县科学技术奖励经费列入2008年度县财政预算支出的报告
乐科字【2007】9号
县财政局:
根据县政府乐政办发[2005]20号《关于印发昌乐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昌乐县科学技术奖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奖金和评审经费由县财政列支”,科学技术奖励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需要经费15万元。2006年度县财政预算报告已将此项经费列入“科学支出”科目中,特此申请将2008年度的科学技术奖励经费列入下年县财政预算支出。
以上申请,请在编制2008年度财政预算中予以考虑。
昌乐县科技局
200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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