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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30823/2018-09533 分  类: 年度计划
发布机构: 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26日
标  题: 昌乐县林业局2017年工作总结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林业局2017年工作总结

昌乐县林业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造林绿化取得新成效。大力实施全域绿化,全县共完成新造林7880亩。其中,新增造林1820亩,更新造林6060亩;完成退化林分修复3000亩、中幼林抚育1500亩;新建和完善绿色通道54公里,农田林网化面积3500亩;完成义务植树45万株;申报市级森林镇1个,市级以上森林村8个。

(二)寿阳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修复迈出新步伐。对寿阳山国家森林公园孤山林区1003亩残次林及裸露山体进行高标准绿化,共植树16万株。在孤山3号坑植被恢复过程中,采取运土上山,通过吊车二次调运,实施覆土造林,共调运土方3000余方,栽植侧柏、黑松等树木13000余株,创造了裸露山体绿化的新经验,《中国绿色时报》《潍坊日报》等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推介。

(三)森林资源管护打开新局面。一是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招聘森林消防防汛(抗旱)专业队员50人。视频监控24小时运转,购买无人机一架,做到人机结合,确保森林防火监控不留死角。在林区内道路两侧、墓地周围等重点火险区域,清理防火隔离带15公里,建设集中焚纸炉37处。在林区及周边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条幅200余条,设置宣传牌500多块,印发森林防火宣传彩页20000余份,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事故。二是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突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建设,共建设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7处。积极探索推广侧柏双条杉天牛生物防治法,在孤山林场释放管氏肿腿蜂60万头,双条杉天牛疫情防治效果明显。三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开展了“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放飞鸟类活体400余只,行政处罚1人,批评教育12人。四是提升林政执法水平。严厉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共破获涉林刑事案件2起,处理犯罪嫌疑人2人;查处行政案件28起,行政处罚违法嫌疑人39人。林政审批服务更加高效,依法办理各类审批办件1754件。五是强化国有林地管护。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积极安排部署国有林场范围内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仅用48小时就完成了37户、56处违法建设治理拆除任务。

(四)“七争”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积极开展大招商活动。成功引进投资3600万元的粉体设备加工项目,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00万元,利税300万元。二是积极争项目。成功引进欧洲投资银行山东防护林工程项目资金189万欧元;争取省级生态修复试点县生态修复试点项目落户我县,争取省级无偿资金400万元;争取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省级无偿资金100万元。三是积极争牌子。我局被山东省林业厅表彰为“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先进单位”;国有孤山林场被山东省林业厅授予“全省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3个村被评为“省级森林村”;昌乐县绿韵园艺苗木专业合作社被山东省林业产业联合会授予“山东省林业产业先进单位”;在“第十四届中国菏泽林产品交易博览会”上,“黄金蜜”桃被评为金奖;潍坊绿金杜仲开发有限公司、邵氏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被潍坊市林业局授予“经济林示范基地”称号;太公湖湿地公园成功申报市级湿地公园。四是积极争资源。为确保我县汉唐汽车等重点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在省林地指标用完的情况下,积极向国家林业局争取国家林地指标580余亩,为项目建设提供了保障。五是积极争政策。积极向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局争取,将宝通街两侧低丘缓坡治理范围内的部分废弃矿坑及预留项目用地5442亩调整出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并将森林资源和人文景观更加丰富的仙月湖湿地公园6081亩土地划入经营范围。这是生态红线划定后,全省唯一一个实现边界调整的国家级森林公园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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