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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30823/2018-10007 | 分 类: | 部门领导小组 |
发布机构: | 县林业局 | 发布日期: | 2018年07月02日 |
标 题: | 昌乐县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
昌乐县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一、昌乐县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指导和协调规划政务公开工作。
二、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三、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以由受委托的副组长召集。
四、领导小组主要任务:
(一)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方案和有关制度。
(三)听取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四)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事宜。
(五)讨论需要领导小组议定的其他事项。
五、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积极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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