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正文内容
索 引 号: 004230823/2019-51502 分  类: 执行效果评估
发布机构: 县林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0日
标  题: 《昌乐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昌乐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县林业发展中心《昌乐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评估组织情况

县林业发展中心成立了专项评估小组,制定了评估方案,对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审查,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定了此次评估报告。

二、评估内容

《昌乐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于2019年9月26日印发并实施。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文件进行了评估,相关内容符合上级政策要求,符合昌乐县实际情况,单位及群众反馈意见良好,具有可执行性。

三、评估结论

《昌乐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制定实施以来,积极开展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一系列工作,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即能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生态家园、美丽昌乐”,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