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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30823/2019-51502 | 分 类: | 执行效果评估 |
发布机构: | 县林业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20日 |
标 题: | 《昌乐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
《昌乐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县林业发展中心《昌乐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评估组织情况
县林业发展中心成立了专项评估小组,制定了评估方案,对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审查,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定了此次评估报告。
二、评估内容
《昌乐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于2019年9月26日印发并实施。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文件进行了评估,相关内容符合上级政策要求,符合昌乐县实际情况,单位及群众反馈意见良好,具有可执行性。
三、评估结论
《昌乐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制定实施以来,积极开展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一系列工作,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即能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生态家园、美丽昌乐”,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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