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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30/2019-45145 分  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19日
标  题: 临时救助认定程序 文  号:
内容概述: 临时救助认定程序

临时救助认定程序


  1.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
  2.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再度出现困难的家庭;
  3.在辖区内常住、持有暂住证且就业1年以上,因重大疾病、突发意外造成困难,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自费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损失超过5万元以上的的非昌乐户籍的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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