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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30/2021-67935 | 分 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02月23日 |
标 题: | 临时救助申报指南(2021年)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临时救助申报指南(2021年) |
临时救助申报指南(2021年)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授权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经核对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镇(街、区)受理申请,个人提报申请材料,镇(街、区)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社会救助申请及授权书、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临时救助申请书、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农商行存折(卡)复印件,及家庭属性证明材料:低保证、优抚证、残疾证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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