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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30/2021-68111 分  类: 发放标准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5日
标  题: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发放标准 文  号:
内容概述: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发放标准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发放标准


 1、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76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补差发放,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水平执行。

  3、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920元补差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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