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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30/2021-68115 | 分 类: | 认定条件及申领范围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06日 |
标 题: | 困难残疾人认定条件及申领范围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困难残疾人认定条件及申领范围 |
困难残疾人认定条件及申领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昌乐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昌乐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及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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