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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30/2021-96987 分  类: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标  题: 昌乐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

昌乐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


 一、昌乐县民政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党风廉政建设、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督察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社会救助科。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范性文件,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方案,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拟订全县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县、镇(街、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镇(街、区)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与邻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四)养老服务和社会事务科。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二、昌乐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昌乐县社区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部署和要求。拟定全县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督促、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制定、考核、评比和奖惩工作等。

  (二)昌乐县婚姻登记中心。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等。

  (三)昌乐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面统筹各类社会救助事项,以及救助工作的政策衔接、转办交办、政策培训、业务咨询、监督管理、信访投诉等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同时做好流浪少年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为其提供暂住场所、生活保障,帮助其回归家庭,保护其合法权益。负责为全县城乡特困人员提供集中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保障,监督指导运营方,对其安全运营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权益,并承担社会老人代养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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