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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30/2021-97213 分  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6日
标  题: 昌乐县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昌乐县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立足部门职责,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本局法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强化法治工作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学法,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三是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年初制订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年度法治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加强对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二)强化法治学习教育。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以及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定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进行研讨交流。组织本局注册山东干部网络学院人员参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全部获得结业证书。
  (三)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了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清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规定。二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业务,持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明确执法人员工作职责和要求,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三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将民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简化规范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工作,方便了居民群众。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
  (四)推进民政法治管理工作。一是对重大决策审议讨论。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以适当形式反馈,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所设定事项不得超出民政部门的职权范围。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制度及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了《昌乐县民政局普法工作台账》,通过悬挂条幅、印发材料、上街和入户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分别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山东省慈善条例》等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活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促进居民群众学法、守法。同时,坚持有计划地在民政系统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促进了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和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提升。
  二、各项民政工作依法开展
  (一)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在今年1月较去年提高10%基础上,11月起再次提高了救助标准。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有效保障低保对象7946人、特困人员3186人。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加快推进。加强指导,全面完成370个村民委员会、22个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健全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村(居)级组织,完成了村(居)规民约的修订。全面完成了13个城市社区居民服务中心的改造提升工作。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步伐。为县养老中心、庵上湖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机构申请省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促进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组织调查摸底,对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全部进行集中供养。全面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政策,有效保障老年人3033人。
  (四)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认真组织完成了县管社会组织年报工作,并进行了抽查。加大政策宣传,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大了企业会费减免力度。
  (五)社会事务工作不断加强。及时提高儿童、残疾人补贴标准,保障孤儿4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0人、困境儿童9人、困难残疾人3691人、重度残疾人9598人。深化民政领域移风易俗,不断提升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每个镇建成投用4处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
  (六)慈善捐助工作创新发展。组织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积极募捐慈善资金。投入慈善资金,帮助4369户困难群众安装了一氧化碳报警器,帮助7734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办理了“惠民保”,开展了帮助帮扶对象“过暖冬、送温暖”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社会发展变化,民政工作对象日益扩大,民政职能不断拓展、延伸,有的民政政策法规建设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民政部门由于工作人员少,工作业务量大,设定专门的执法机构和专人专岗存在较大困难。三是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和宣传还不够系统化,对新法规政策还需加大宣传力度。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统一组织学法用法考试。通过执法监督检查、研讨交流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养成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二)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涉及民政部门的舆情信息及时研判处理。
  (三)加强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业务和流程,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全面推行民政领域依法行政,促进民政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四)提升民政普法宣传实效。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中华慈善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行执法普法“清单化”,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昌乐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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