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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68/2008-00002 分  类: 其它类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县农机局 发布日期: 2011年05月13日
标  题: 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文  号: 乐农机发(2008)7号
内容概述: 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乐农机发(2008)7号


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提高对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正确、有效地处置有关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农机跨区作业市场秩序,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社会稳定,根据潍坊市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要求,结合我县农机部门实际,特制定昌乐县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是指:(1)开展跨区作业的小麦联合收割机在转移过程中,超过20台的阻断交通事件;(2)在开展跨区作业过程中因纠纷引起的超过20人的聚集事件;(3)跨区作业中造成人员死亡的农机事故。
二、指导思想
通过整合农机系统的管理和技术力量等各种资源,建立统一领导、处置高效的指挥体系;建立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保障体系;建立信息共享、反应快速的防范体系,努力实现应对和处置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的领导一元化、处置高效化的目标,确保农机跨区作业的顺利进行。
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坚持的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遇有突发事件,要把确保人员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是预防为主的原则。把预防作为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预案和工作机制,规范跨区作业市场运作,强化跨区作业服务,努力避免和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是分级管理的原则。在组织指挥机构的统一协调下,坚持属地管理,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三、组织领导
昌乐县农机局成立由丁建法局长任总指挥,秦修生副局长任副总指挥,管理推广站长刘世亮、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牛洪雁、农机质量监督站站长张继明为成员的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其主要职责:
一是协调指挥县级指挥中心按照突发事件的级别,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是统一组织协调有关人员按照应急处理预案,迅速开展处理工作。
三是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迅速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四是全力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件的处置。
四、处置程序
1、报告制度。
发生突发事件,县级指挥中心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市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简要情况。
2、现场处置。
(1)县级指挥中心接到事件发生报告后,须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同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迅速处置。(2)积极抢救受伤人员,疏导农业机械,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好现场秩序。(3)做好安抚和宣传解释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善后调查。
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成立调查小组,查清事件原因,确定事件的性质,认定相关责任,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县级指挥中心须在1周内写出详细报告,分别报上一级农机管理部门和县政府。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0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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