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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68/2017-02053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农机局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7日
标  题: 关于做好2017年昌乐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文  号: 乐农机发(2017)11号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7年昌乐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昌乐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乐农机发(2017)11号


 

乐农机发(201711

 
   

 

 

               关于做好2017年昌乐县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昌乐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省农机局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714号)和市农机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潍农机计字2017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2015-2017年昌乐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乐农机字20153号)的基础上,就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推进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升级为工作目标,以建立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制为实施主线,以“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为基本原则,按照“立足大农业,面向现代化,发展新农机”的战略要求,着力围绕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和普及机械化绿色环保技术,进一步突出重点,优化程序,强化措施,细化落实,全面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水平和效果,为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加速“四化”同步推进步伐,实现新作为,做出新贡献。2017年我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1280万元。

二、补贴范围

进一步突出主要粮食作物和大宗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机具装备,统筹兼顾林牧渔业生产机械化机具装备。补贴范围由2016年的11大类33小类69个品目调整为11大类34小类67个品目,新增水肥一体化和精准农业发展机具。其中,对深松整地、粮食烘干、免耕播种、花生联合收获、棉花采摘、秸秆粉碎还田、青饲料收获、果类蔬菜收获、水肥一体化(包括微滴灌设备、灌溉首部)、高效植保、残膜回收、畜禽生产(包括畜禽粪便资源化处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机械设备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虽列入我省补贴范围,但未在我省完成归档的产品不予补贴。通过我省归档的产品,本年度内有效,其中当年核发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日期自证书核发之日算起。

继续实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具体规定另行通知。

三、补贴标准

今年我县农机购置实行定额补贴,实际补贴额度异常的机械,生产企业须及时主动书面逐级上报,按照农业部、财政部《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作出相应处理。

对非敞开补贴且补贴额在5000元以下的机械是否补贴,由我县根据实际自主确定。进一步加大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力度,允许农机合作社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多套补贴额在3万元以上的机械,数量控制在8()。补贴额在3万元以下(不含)的机具,农业生产个人每户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年度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上限为4万元(不含),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上限为20万元。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我县要结合实际,严格审核其有关资格和实际需求。

四、补贴方式

根据中央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补贴方式,今年实行在资金额度范围内先购机后补贴,先来先补,补贴资金用完为止。为方便办理补贴手续,有必要时可要求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提供所售产品归档明细。对于敞开补贴的机械,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因资金不足今年无法补贴的,按照下一年度政策执行。

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今年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去除经销商录入环节。农机生产企业自主在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注册,负责录入和维护农机经销商、产品信息等内容,并对录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五、补贴流程

(一)购机者在自行购买属我省2017年补贴范围且已在我省完成归档的产品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购机税控发票、机械出厂合格证、惠民补贴一本通存折等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到所辖镇(街区)农机站报名参加补贴并填写购置补贴申请表。

()县级农机部门分镇(街区)集中对农业机械进行人机合影,拍摄机械编号铭牌和发动机编号铭牌,按规定需要进行办理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获机办理牌证落户手续。固定式机械的补贴可在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后由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三)县级农机部门通过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输入用户信息,生成打印补贴确认通知书。补贴信息对外公示7天,无异议则生效,有异议经查实后,取消补贴资格。

(四)县级农机部门制作补贴标识及机具编号,粘贴至享受补贴资格的机具上。

(五)县级农机部门制作补贴资金结算表和发放清册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通过农村商业银行将补贴款打入补贴用户惠农一本通存折(卡)。资金拨付原则上一年拨付两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补贴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实际问题。对于补贴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重大问题,交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逐级上报备案。

(二)推进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力度,全程全面公开年度补贴方案、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年度补贴情况等信息,及时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新变化、新要求,并对受益农户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实现全程透明操作,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实施监管。认真落实农业部、财政部有关部署要求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实施进展情况调度监控,督促加快实施进度,严格补贴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补贴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强化工作监督检查,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加大购机补贴实施全程特别是实施进度、机具核验、信息公开和资金结算等关键环节的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结合农业部黑名单数据库和违规通报,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查处。对于工作中发现和群众投诉并经查实的违规违法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逐级上报。

(四)加强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政意识,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严格按规矩、按程序、按要求开展工作,坚决不碰红线、不逾底线。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以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健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内控机制为重点,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工作,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不断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附件:2017年昌乐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名单

 

 

                            昌乐县农机局  昌乐县财政局

                                  2017年6月28

 

附件:

2017年昌乐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名单

 

  长:崔        昌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汪立波      昌乐县财政局局长

薛永亮      昌乐县农机局局长       

  员:刘子坤      昌乐县财政局党委副书记

        马国莲      昌乐县农机局副局长

        刘文平      昌乐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刘世亮      昌乐县农机局农机推广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机局推广站,刘世亮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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