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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68/2018-37073 分  类: 年度计划
发布机构: 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15日
标  题: 2018年昌乐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文  号:
内容概述: 2018年昌乐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2018年昌乐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2018年,根据省、市农机局的总体要求和我县实际,严格按照与县财政局联合制定的《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7年昌乐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享受购机补贴的农户,规范补贴流程,现将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上级安排给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50万元,补贴机具566台,享受补贴农户417户,使用补贴资金1349.993万元,资金使用比例99.99%,购机总额4589.2656万元。全县共落实购置大中型轮式拖拉机463台,补贴金额1136.569万元;自走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1台,补贴金额33.36万元;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27台,补贴金额106.25万元;青饲料收获机9台,补贴金额47.23万元;秸秆还田机14,补贴金额1.438万元;翻转犁8台,补贴金额2.452万元;深松联合整地机械11台,补贴金额2.616万元;旋耕机4台,补贴金额0.6万元;免耕播种机4台,补贴金额0.36万元;捡拾压捆机2台,补贴金额4.4万元;粮食色选机2台,补贴金额5.79万元;水肥一体化机1台,补贴金额3.6万元;孵化机9台,补贴金额5.328万元。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购机补贴项目的领导,我县成立了由县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农口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补贴工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县农机局还成立了资金使用具体实施小组和办公室,严格按照省、市农机部门的规定和部署开展工作。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农机购置专项资金补贴是中央惠农政策的重要体现,通过十几年的实施和补贴资金额的不断增加以及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群众的关心程度已经非常高。为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县农机局专门召开了各镇(街、区)农机站长会议,同时召开了有关经销商会议,对报名购机意向的用户发放《潍坊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开信》600份,并在县政府政务网农机局专栏和省农机局公开栏及时公布购机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享受补贴用户名单,资金使用进度等内容。
   (三)积极协调,落实补贴政策
针对先购机后补贴的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补贴实施流程,用户购机后,带机现场申请补贴,拍摄留存购机者购机电子版照片,包括,购机者本人身份证照片、购机者大头像照片、购买机械的发动机铭牌照片、机械的机具编号铭牌照片、机械的出厂合格证照片、购买机械的税控发票照片;收集购机者纸质补贴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合格证复印件、惠农一本通存折(卡)复印件。
    系统录入信息后,农机局分成两个小组,对补贴额3万元以上的农机具,分村入户进行了现场核实,记录好机具型号及发动机号和车架铭牌号,与报名时留存的合格证上的发动机号和车架铭牌号比对,让用户签字确认,其他机具按比例现场抽查,这一步的目的是防止用户虚假报名和倒卖补贴机具。
    (四)强化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县农机局分乡镇划片,对所有确定的补贴机械做到人机合影,现场拍下发动机铭牌和机具铭牌存入电子档案,并与合格证和上次入户检查记录的发动机铭牌号和机具铭牌号比对,不一致者取消补贴资格,做到见机见人,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确保了办理挂牌、落户手续。完成上述工作后,对系统打印的补贴资金申请表签字确认。
   (五)严格工作纪律
    设立了公开举报和监督电话,局纪检机构和县纪检五组全程参入了整个工作,对农户和企业的举报认真处理,及时回复。严格执行国家提出的“三个绝不能、三个严禁”和我省提出的“八不准、四严禁”的纪律和廉政要求,严格落实省、市农机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制订了本县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昌乐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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