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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68/2019-51409 分  类: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发布机构: 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15日
标  题: 我县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文  号:
内容概述: 我县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我县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昌乐县辖8个乡( 镇、街)896个村,人口632015年承担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立足本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积极探索落实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丰富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基本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一、突出三个坚持,精心组织推进

三年来,我县始终把改革试点作为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重大工程,全力保障试点推进。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梯次推进。选择资产量大、构成复杂、成员数量多的城中村作为试点单位,采取敲开核桃、精准发力的方式,让矛盾问题充分暴露,在解决问题中展现改革效力,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为全县推进改革趟出路子

二是坚持群众主体,民主自治。在成员确认、清产核资等重点难点问题上,注重通过民主协商解决问题,按照有法依法、有规依规、无规依民的基本遵循,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外,重大问题和争议事项,一律经过民主讨论、民主表决昌乐县所有试点村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成员身份确认小组均由村民代表和党员选举产生;清产核资与成员身份确认结果,不仅要经过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三榜公示”,还必须经所有户代表签字画押,才能生效。

三是坚持制度保障,规范精准。学习借鉴改革先行地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清产核资、成员认定、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21个改革配套文件,提出了动员部署、制定方案、确认身份、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建章立制、收益分配、归档备十步工作法,使改革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规范严谨。

、抓好三个重点,确保改革质量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进一步完善和调整,触及根本、关系长远。我们在改革试点中,以规范、民主、公开、公平、精准来推进改革试点,确保改革的各个环节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一是抓实清产核资这一基础。出台《 昌乐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聚焦“ 全”和“ 实”,彻底清查核实集体所有资产和债权关系。农区村,重点核查确认“ 四荒地”、机动地等未确权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城区、城郊村,重点清查核实门面房、厂房等物业资产和货币资金。资产量较小的村,由镇村两级财会人员组成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清查;资产量较大、构成复杂、群众有争议的村,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与。清产核资结果一律提交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进行公示和入户签字确认,体现清查权威性,保证群众满意。

二是抓准成员认定这一关键。按照“ 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县里明确了成员确认的6种情形、不予确认的4种情形、成员丧失的7种情形,以及在校大学生、服兵役人员、出嫁女等特殊人员的确认问题,为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对有争议的人员,按照“于法有据、依民有序”的原则,由村集体通过民主协商、民主决策的方式解决,保证程序规范、群众认可。

三是抓牢股权固化这一核心。在资产量化上,对经营性资产一次性全部折股量化到成员;对资源性资产,除承包地确权颁证到户的外,原则上都要折股量化。针对部分村无经营性资产的情况,创新提出“可量化资产”概念,只要群众认同,除确权到户的各类资产,原则上都可折股量化。

在股权设置上,实行一人一股,原则上只设成员股,设不设集体股群众说了算。鼓励试点村创新股权设置办法,如有的村设置了独生子女股、扶贫股等。

在股权管理上,实行“ 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静态管理模式。

在收益分配上,明确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在《章程》中予以约定,首先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用于集体经济发展和公益性事务,然后再进行股份分红;对年收入少于 10 万元的,鼓励全部用于集体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

此外,我们还分别出台了集体资产股份继承、有偿退出、抵押和担保权办法,并在部分村试点推行,保障了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完整性。

三、健全三个机制,深化改革成果

试点中,我们注重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完善产权交易服务体系,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巩固扩大试点成果。

一是健全集体资产管理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股份台账管理制度,以村为单位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集体成员档案、股权台账、分红情况等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 促进了集体资产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 2016,昌乐县被认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

二是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机制。在县级成立“一站式”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在镇级成立办事处,在社区、村开设服务窗口、配备专门信息员,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构建起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

三是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制定出台《 昌乐县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 ,总结提出发展合作经济、物业经济、园区经济等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 10 条路径,丰富了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通过改革试点,做到资产资源清、成员边界清、产权归属清、经营主体清,实现了改革促发展、促增收、促稳定的多赢。 特别是明晰了集体资产产权关系,赋予了农民完整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增强了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带动了农民群众增收,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农村经济不断繁荣,社会稳定持续向好。

下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一是抓改革深化,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和管理体系,保障农村各类要素规范有序流;二是抓制度优化,进一步理顺党政经关系,推动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分离、事权分离,优化基层治理体系;三是抓成果转化,努力推动制度成果向发展成果转化,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力争用3年时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翻一番,为实现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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