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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668/2021-84240 | 分 类: | 部门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
发布机构: | 县农村经济工作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1年08月11日 |
标 题: | 昌乐县农村经济工作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农村经济工作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昌乐县农村经济工作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了开展好全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地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推动经管工作、农机化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党总支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一、政务公开范围
中心内各科室除国家规定需保密以外的有关法规、政策、工作程序、职位职责、办事结果以及其它可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本单位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
2.本中心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人员录用、评选先进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其他事项;
4.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资格条件、名额等事项;
5.机关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6.机关工作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7.群众点名要求公开的内容,但保密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
8.惠农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
(二)对内公开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干部人事管理情况;
4.机关内部其他事务。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一)公开的形式
一是通过网络公开。
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
三是通过会议和文件公开。对于一些只适合在一定范围公开的内容,可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对关系民主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实行事前公示制度。
(二)公开的时间
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政务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性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薛永亮
副组长:吴雪芹
成 员:高瑞华、王文超、邢莉莉、赵兴石、王艳红、李可嘉
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各科室及单位的工作汇报,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政务公开的责任追究
为了把政务公开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责任追究制。党总支书记、主任对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
昌乐县农村经济工作中心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