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正文内容
索 引 号: 004298668/2023-00048 分  类: 申请指南
发布机构: 县农村经济工作中心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0日
标  题: 昌乐县农村经济工作中心涉农补贴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农村经济工作中心涉农补贴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昌乐县农村经济工作中心涉农补贴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

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在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内投档成功的产品(具体请在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中查询http://www.sdnj.org.cn/login_bt/index.html)。

三、申请材料

报名时,必须是购机本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法人)携带相关材料提交申请,他人一律不得代替。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携带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携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

4、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发票要有机具的编号、发动机编号、身份证号,牌证管理机具可不带发票原件)

四、办理程序

昌乐县农机购置补贴公告发布后。

(一)购机者按照要求通过山东农机补贴APP在线提交补贴申请。

(二)昌乐县农村经济工作中心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

(三)昌乐县农村经济工作中心按照补贴公告有关要求对购机者现场申报的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向昌乐县财政局提交资金兑付申请,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昌乐县财政局审核昌乐县农村经济工作中心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因当年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五、办理地点及业务咨询联系电话时间

昌乐县农村经济工作中心农机推广科 (商务社区1号楼548房间) 电话:0536-6222432

六、办理时限:28天

七、补贴结果查询:山东省农机补贴管理系统http://www.sdnj.org.cn/login_bt/index.html

八、举报投诉电话0536-6222432

九、设定依据:2021—2023年潍坊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十、收费标准:免费办理。

十一、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2:00-5: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