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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93875461/2020-64815 分  类: 服务指南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0日
标  题: 昌乐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昌乐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本行政区域农业行政强制案件

二、办理依据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农药管理条例

3.《种子法》

4.《植物检疫条例》

5.《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三、承办机构

昌乐县农业农村局

四、执法程序

行政强制: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强制决定公开-结案。

五、监督途径

(一)救济渠道

1)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司法赔偿权利。

2)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赔偿。

(二)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36-622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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