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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493875461/2022-97772 | 分 类: | 教育法律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29日 |
标 题: | 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
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胡某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
【案情】2022年1月6日,市农业农村局对我县部分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抽检,其中我县胡某姜井储存的姜检测出噻虫胺超标。经调查,胡某在种植姜的过程中使用噻虫胺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执法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
【处理结果】胡某在种植姜的过程中使用噻虫胺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药)》规定,建议给予胡志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00元整(大写:叁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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