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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93875461/2024-01683 分  类: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标  题: 昌乐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昌乐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序号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依据

1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督检查

农药监督检查

农药标签、农药许可证件、农药生产原料进货出厂销售记录、农药经营购销台账

农药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农药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0%,农药经营者抽查比例为1%,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2.《农药管理条例》第三条。

3.《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4.《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2

对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监督抽查

肥料监督检查

肥料产品质量、包装标签、登记证号,企业生产条件

肥料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3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

种子监督检查

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品种权授权、标签和使用说明,经营主体备案,生产经营档案,农作物种子质量

种子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质量检验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七条。

2.《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二条。

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4.《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4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行政检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和试验基地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5

实施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对生产、调运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查

生产农业植物种子的单位是否按要求申报产地检疫;繁育基地选址是否征求植物检疫机构的意见;生长期间是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安全;检疫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核查实物与证书品种、数量等内容是否一致。

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1.《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十条

3.《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

6

绿色食品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

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

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

证书有效期内的绿

色食品获证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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