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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93875461/2024-01461 分  类: 通知.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标  题: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文  号:
内容概述: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农业农村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没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二)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1.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一是积极开展农业执法。扎实履行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职能,加强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协调沟通,共同办理农业执法领域案件。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三是加强行刑衔接。根据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打击食品药品与环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1案件。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及时公示公开事前、事中、事后执法内容。已在“中国·昌乐”公示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并对公示信息进行动态调整。2023年,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主体1个,“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11项。二是严格执行“亮证执法”。执法时,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填写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及时汇总报送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情况。2023年,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农资门店600余家次。四是及时公布执法结果,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在“昌乐县政府网”公示了“双随机”检查对象43家,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3.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根据已制定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根据已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基本要求》,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三是根据已制定的《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像机等设备,在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全程音像记录。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目前,我局共有执法记录仪6部,照相机2台,摄像机2台。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对农资门店、农产品种植环节、生产基地的生产环节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600余家次,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查处涉农案件37起。二是根据已制定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开展案卷评查,2023年,1起农药案件被评为全省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例”。三是设置了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违法行为的监督举报。2023年,执法人员没有出现违法行为,没有群众举报现象。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注重统一着装管理。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证年审和资格考试,要求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同时,参加市、县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2023年以来,60名执法人员顺利通过执法证年审,执法能力培训6期,培训人员60余人次。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设立了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监督渠道畅通。2023年,未发生违法行政行为,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

(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1.依法有效化解涉农纠纷。我们高度重视热线纠纷的处理,对农科热线、市长热线、民声网等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程序处理,依法依规化解涉农纠纷。成立土肥、植保、种子、农药监管四类农业生产纠纷调处专家组,与执法监管人员协同配合,通过田间现场鉴定、农资店执法检查,综合分析纠纷产生原因,出具现场鉴定结论。根据现场鉴定结论,按照自愿原则,对涉事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出具调解协议书。2023年以来,处理热线纠纷100余起。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村村通、微信等新旧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条幅以及举办培训班的形式,依托“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和“12.4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营造社会共治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3年,印发《农药科学安全使用须知》《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危害》《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1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40余条,举办培训班7期,培训人员1100余人次,发布公众号信息9,发布典型案例1起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对法律条文不够熟悉,在实际工作中难以熟练应用,影响了工作细致度。二是农业从业者年龄偏大,知识水平不高,对法律法规了解较少,尤其是偏远地方的宣传较少,影响了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三是由于一家一户的农业生产模式,农业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执法监管难以实现全覆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根据中共昌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要求,作为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认真研读清单的主要内容,领会基本精神。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带头学法,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使法治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利用周五例会和专题教育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精学细研、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各项法律法规的实质和要求,2023年以来,法治学习2期,参学人员160余人次,干部职工自觉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动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对本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处理。2023年,共向法律顾问咨询20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清单》,在中国·昌乐”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结果等信息,并对公示信息进行动态调整。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依法履行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单位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设立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保障监督渠道畅通。今年以来,未发生违法行政行为,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

(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村村通、微信等新旧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条幅以及举办培训班的形式,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提升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营造社会共治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2024年度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梳理好执法改革与农业执法的关系,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三是加强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时效,及时公示、更新行政执法信息。二是深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基本要求》和《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要求,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

(三)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一是加强学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用法律法规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实现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全覆盖,不留死角。

 

昌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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