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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93875453/2020-61816 分  类: 部门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发布机构: 县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25日
标  题: 昌乐县气象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气象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昌乐县气象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精神,扎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全力做好重点领域公开。气象预警信息,雨情信息及大风、冰雹、低温、强降水等重大灾害性天气及时发布。

(二)扩大公开范围。凡涉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特别是重大决策信息、气象法律法规、重要天气、重大灾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

(三)严格执行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相关制度,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规范气象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对社会经济、人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气象热点问题;需要向社会公布的重要天气气候事件和气象灾情;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重大气象服务情况;重大气象科技成果;气象政策法规、气象部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时涉及到的重大问题、气象部门的重大改革情况等;其它经局领导审定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内容。

(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行政审批。

(五)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财政支出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明细及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做到及时公开。

(六)加强依申请公开。指定专人负责,依法办理公开申请;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环节的流程;建立依申请公开答复的会商机制。对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上报计划,严格按预算执行,对执行情况及时公开。

  二、加强信息解读回应

  (一)扎实做好政策信息解读。对事关群众、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性信息及重大灾害性天气信息,在发布前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时配发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 增进公众对气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支持。

(二)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回应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对社会公众提出的与气象工作有关的事项要及时给予答复。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每年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及水平。

  (二)落实好政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充实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大资金投入,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昌乐县气象局

                                20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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