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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57/2017-08165 分  类: 政策执行过程公开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3日
标  题: 参保职工市外转诊转院审批服务指南 文  号:
内容概述: 参保职工市外转诊转院审批服务指南

参保职工市外转诊转院审批服务指南


参保职工市外转诊转院审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参保职工市外转诊转院审批。

二、服务对象

昌乐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办法》(潍政发[2010]9号)。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由当地最高级别的医院(我县最高级别的医院是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主治医师以上医生填写的《昌乐县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审批表》(附专家会诊意见,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主管院长审查签字),报社保中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科审批,批准后予以备案。

2、病情危急的,可由就诊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先行转院,自转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备案手续。

五、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受理单位:县社保中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科。

办理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昌盛街51号)二楼大厅。

咨询电话:0536-62219070536-6298967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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