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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57/2017-03032 分  类: 申领条件和程序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07日
标  题: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流程 文  号:
内容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流程

 

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各类群体灵活就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流程。

一、文件依据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627号)

二、援助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人员(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报社会保险补贴。

三、工作流程

(一)业务人员于每一季度末月10号前在昌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对申报补贴相关事宜进行告知,为期5个工作日;

(二)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着身份证复印件、缴纳社保票据原件等相关材料到就业科领取表格;

  (三)申报人员填写完整表格并盖章后送至就业科,并再次确认个人信息尤其银行卡号是否正确,签字按手印;

(四)业务人员对申报人员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填报信息是否属实等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由科室负责人(科长)进行复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范围、申报金额等,无误后报分管主任或单位负责人等;

(五)对申报人员及金额基本情况在昌乐人力资源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公示结束后,业务经办人员网上录入,网上申报、受理、审核;科室负责人网上复核;

(七)复核无误后,经办人、审核人、科长、分管主任和主任逐一签字后将人员名单报送至财务科。由财务科进行资金拨付,业务经办人员在信息系统中确认通过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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