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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57/2017-01370 分  类: 昌乐县人大建议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5日
标  题: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6号建议(关于医保配额资金向基层卫生院倾斜的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内容概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6号建议(关于医保配额资金向基层卫生院倾斜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6号建议(关于医保配额资金向基层卫生院倾斜的建议)的答复


 秦海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配额资金向基层卫生院倾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居民医保基金虽然筹资水平年年提高,但与医疗费用增幅差距较大,支出压力巨大,当期收不抵支状况日益严重。其原因主要有政策因素:随着参保人群老龄化严重;药品使用范围由1100种扩大到2400种;相对筹资水平,医疗待遇设定仍然偏高;参保居民对医保制度的了解逐步加深;无责任人的意外害伤纳入报销范围;医疗价格调整;增加门诊特慢病、特药、大病保险项目等。其次是利益因素:医疗机构放宽入院标准、过度医疗问题在各级医疗机构都存在,尤其以放宽入院标准问题最为严重,放宽入院标准的最直接体现就是客观条件变化不大但住院人次出现大幅度增长,2016年全市平均住院率为16.06%,我县住院率20.79%,高出全市平均4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一。如我县住院率降至全市平均水平,基金将保持平衡且有结余。

在未实现市级统筹统支的情况下,市社保中心对各县市区年度医保基金支出实行总量控制,以此来约束促进医疗机构转换运行机制,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按标准收治住院病人,自我加压来控制费用过快增长,降低基本医保基金支出,实现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

我县各年度根据市社保中心分配支出总量,在预留部分基金后,依据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报销额、上年指标额、医护人员数、床位数等服务能力指标,合理计算分配各定点机构年度支出定额总量,同时,适当向基层卫生院倾斜,引导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从近几年来看,基层卫生院中除个别卫生院因发展较快,规模比较大,年度基金出现超支外,其余绝大部分卫生院均不存在超支现象,年度均有结余。下一步我们将按市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优化分配方案,在基金紧张情况下适当向基层卫生院倾斜。

非常感谢您的提出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关注居民医保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最后祝你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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