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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57/2019-33001 分  类: 其他职权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3日
标  题: 山东省昌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文  号:
内容概述: 山东省昌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山东省昌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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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李云生、郎丰光、李有礼、王玉芳、张龙东、张永田、夏倩倩、刘海龙、郑成凤、夏丽萍、张春梅、秦砚武、张峰剑、刘妍、刘建龙、田明明、王凌涛、刘丽、郝洪国、钱培刚、刘海、付喜光、吴奉花、王秀丽、郭金龙、赵普明、钱秀臣、嵇美德、陈其胜、刘景波、刘景荣、李子华、孟金龙、王振修、牟海鹏、张志明、耿震、马雪梅、刘爱美、刘涛、白义顺、班燕霞、单斌、郑会芹、赵秀环、单蓬勃、毕志富、唐文英诉你单位支付拖欠的2015年劳动报酬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乐劳人仲案字〔2019〕第135号至第172号、第175184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本委定于201956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山东省昌乐县昌盛街51号四楼406室,联系电话:0536-6271970)合并开庭审理上述案件,请按时到庭。如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仲裁。

 

昌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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