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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57/2019-43710 | 分 类: | 标准及经办流程 |
发布机构: | 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19年02月20日 |
标 题: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补缴服务指南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补缴服务指南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补缴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补缴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潍政发[2015]8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受理单位:昌乐县社会保险中心
办理地点: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窗口 洪阳街1069号
四、办理条件
组织、人社部门记录在案的工龄并应缴纳养老保险而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
五、申请材料
工资套改表、工龄认定表
六、基本流程
窗口受理所提报的申请材料,并将补缴金额告知办理人,业务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一)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电话咨询:0536-62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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