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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57/2020-60813 分  类: 申领条件和程序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09日
标  题: 昌乐县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

昌乐县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


一、范围条件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和参加项目制培训的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文件依据

1、《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

2、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财社〔201917号)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2、经办人员审核后办理

四、提交材料

1、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4、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协议书

5、核查申请补贴人员《就业创业证》等信息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办理窗口

昌建大厦四楼421

七、咨询电话:

0536-627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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