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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57/2020-60827 分  类: 申领条件和程序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2日
标  题: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阶段性延长政策 文  号:
内容概述: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阶段性延长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阶段性延长政策


1、适用对象

  正在享受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企业。

  2、主要内容

  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在202024日(含)至2020629日期间到期的,补贴期限延长至2020630日。

  3、补贴申领发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补贴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证号码或就业困难人员类别、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电话号码等,并经本人签字)、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及银行流水,企业银行账户信息等。

  (2)受理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收到补贴申请后,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依托相关网站和信息系统,分别对申领企业及人员的毕业年度或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补贴年限和补贴金额进行审核,同时比对民政、市场监管、残联、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对申领企业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由审核工作人员在同级基金稽核人员监督下签字确认。

  (3)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无误后,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市级复核。将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办理情况及时报送潍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监督检查。

  (6)材料归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办理情况的材料资料整理归档备查。

  4、联系电话

05366270951

5、办理地点

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人服中心2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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