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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57/2020-70726 分  类: 经办流程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标  题: 13.1、创业补贴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文  号:
内容概述: 13.1、创业补贴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13.1、创业补贴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1、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潍坊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人社规〔20211号)2、政策对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人员,给予不低于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人员提高到2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创业人员,给予每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4、申请条件:

1小微企业: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且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个体工商户: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正常经营且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6个月以上

5、申请材料:

1)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补贴时近十二个月或四个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创业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6、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将小微企业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将个体工商户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创业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7、办理时限:90天

8、办理地点(方式):昌乐县昌盛街51号昌建大厦5楼512室就业创业指导科。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0536622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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