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
昌乐县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一般企业稳岗返还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其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参加失业保 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 2 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 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放宽到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
(2)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
除符合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条件外,还要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2018 年和 201 9 年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在30%至70% 范围内;
2.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在30%至70%范围内。
三、申请材料
1.企业诚信承诺书
2.企业开户许可证
3.企业收款收据
四、办理流程
1.依托社保信息系统,列出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名单和2019年每月参保职工人数
2.工作人员依托山东省企业环境评价网站、信用中国等网站,依托社保信息系统、省公共就业信息系统核对企业是否符合环保政策、有无严重失信行为、有无欠缴社会保险行为、企业裁员率是否超过比例。
3.发展改革部门核对企业是否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4.将符合条件企业和符合产业结构调整证明报潍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由市中心复核。
5.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补贴金额,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以网银的形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企业。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不包含审批时间、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时间)
六、办理地点(方式)
昌乐县昌盛街51号(昌建大厦)417室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
八、咨询电话
0536-629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