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办法>的通知》(潍人才办字〔2018〕5号)
二、政策对象
本科及以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对新引进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每人每月给予500元、1500元、3000元生活补助,补助期限分别为1年、3年、5年,“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为3年。新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实际在站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2年。
四、申请条件
2018年1月1日后初次(以初次在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来潍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大学生,且在昌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不超过4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对企业及镇、村(社区)医院、学校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不超过40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对企业新引进的本科毕业生要求年龄不超过3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注册地须在昌乐县。
五、申请材料
1、《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证明,以上证件、证明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2份;
4、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就业大学生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主创业大学生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公示图片打印版1份。
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领材料:
1、《潍坊市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请表》2份;
2、山东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进站博士后、设站单位、高校流动站联合培养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进站博士在站期间考勤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公示图片打印版1份。
六、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向昌乐县人社局进行申请,其中,纳税用人单位向注册纳税地同级人社部门申请;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县级及以下所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昌乐县人社局申请。同时在本单位公示,县人社局同步审核,审核结束后发放补助。
七、办理时限
18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
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十楼1067室就业促进科
九、办理结果
人社部门将生活补助拨付至高校毕业生个人账户
十、咨询电话
0536-623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