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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57/2020-71160 分  类: 经办流程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标  题: 8、创业开业指导 文  号:
内容概述: 8、创业开业指导

8、创业开业指导


    一、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二、对象范围

  自然人、法人

  三、申请条件

  有创业愿望的城市各类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登记失业人员,已创办企业的创业者。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窗口提出指导服务申请。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地点(方式)

  昌乐县昌盛街51号昌建大厦512室就业创业指导科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窗口办结

  九、咨询电话

  0536-622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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