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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57/2025-00732 分  类: 经办流程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5日
标  题: 18、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 文  号:
内容概述: 18、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

18、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潍坊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财社〔2025〕13 号

  二、政策对象 

  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 元/人,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600 元/人。 

  四、申请条件 

  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特困人员毕业生; 

  3、孤儿;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即时帮扶人口);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五、申请材料 

  通过全省集中的就业信息系统填报信息,申请人信息将通过共享数据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照材料。核对不通过的,上传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各学校组织困难毕业生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表》,并形成审核报告(明确审核责任人、学校账户)连同申报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复核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统一向省人社厅申请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到位后由材料复核单位拨付至学校账户,各学校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社保卡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 

  七、办理时限 

  根据上级拨付进度尽快发放 

  八、办理地点(方式) 

  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959室 

  九、办理结果 

  求职创业补贴拨付至学校账户,学校再将资金拨付至毕业生。 

  十、咨询电话 

  0536-623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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