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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4298457/2025-00732 | 分 类: | 经办流程 |
| 发布机构: | 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05日 |
| 标 题: | 18、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 | 文 号: | |
| 内容概述: | 18、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 | ||
18、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潍坊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财社〔2025〕13 号
二、政策对象
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 元/人,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600 元/人。
四、申请条件
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特困人员毕业生;
3、孤儿;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即时帮扶人口);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五、申请材料
通过全省集中的就业信息系统填报信息,申请人信息将通过共享数据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照材料。核对不通过的,上传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各学校组织困难毕业生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表》,并形成审核报告(明确审核责任人、学校账户)连同申报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复核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统一向省人社厅申请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到位后由材料复核单位拨付至学校账户,各学校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社保卡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
七、办理时限
根据上级拨付进度尽快发放
八、办理地点(方式)
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959室
九、办理结果
求职创业补贴拨付至学校账户,学校再将资金拨付至毕业生。
十、咨询电话
0536-6232946。
国家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