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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57/2020-71284 | 分 类: | 经办流程 |
发布机构: | 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07日 |
标 题: | 18、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18、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18、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一、文件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1届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69号)
二、政策对象
毕业学年内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困难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四、申请条件
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特困人员毕业生;
3、孤儿;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即时帮扶人口);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五、申请材料
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表、困难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通过网络核验的无需报送)、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花名册。
六、办理流程
各学校组织困难毕业生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表》,并形成审核报告(明确审核责任人、学校账户)连同申报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复核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统一向省人社厅申请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到位后由材料复核单位拨付至学校账户,各学校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社保卡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
七、办理时限
根据上级拨付进度尽快发放
八、办理地点(方式)
昌乐县昌建大厦5楼519室。
九、办理结果
求职创业补贴拨付至学校账户,学校再将资金拨付至毕业生。
十、咨询电话
0536-623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