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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57/2021-96382 | 分 类: | 其他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07月09日 |
标 题: | 2021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政策解读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2021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政策解读 |
2021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政策解读
(一)在职职工死亡后,所在企业应持其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办理减员手续。其家属持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死亡人的身份证、社保卡以及办理人的身份证到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办理遗属待遇,由企业养老科审核后,打印拨付单据,推送至财务科,由财务科通过系统发放至死亡人的社保卡内。
(二)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出国定居并取得居住国国籍,要求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本人携带有关部门批准的出国定居材料复印件(公安局销户证明、外交部出国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填报《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到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企业养老科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
二、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审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职工办理完退休审批手续后,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企业养老科待收齐《企业职工退休(退职)表》和《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核定确认表》后进行养老老保险的待遇计算,计算完毕核对无误后,通过银社直连系统发放至退休人员的社保卡。
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发放:
(一)每月20日前企业养老科通过系统与上月的增减数据比对,核对好本月的发放明细,在系统中用新的银社直连发放方式打印出本月各代发机构应发放单据,财务科每月20日再将资金拨到银行后,企业养老科将发放数据推送至银行。每月20日以后,离退休人员社保卡直接到银行领取本人的养老金。
四、离退休职工死亡待遇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