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
二、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文件。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人社局25号窗口
四、办理条件
1.贷款对象:具有本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59岁以内、女49岁以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五万元以下小额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3.从事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不予支持。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人员类别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户口本。
以上材料工作人员留存复印件
六、基本流程
1.网上申请: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在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系统录入申请信息,网址:http://117.73.253.202:8089/czxd/。
2.现场受理:各类创业人员持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本到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人社局25号窗口或就近各合作银行支行服务窗口领取相关表格。工作人员指导申贷人员整理基础材料、实地考察经营项目、查征信、防控风险。人社工作人员将对申贷人员信息筛查,对材料进行初审、复审、登记、盖章一次性办结,让客户只跑一次腿。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8天。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人社局25号窗口;
(二)电话咨询:0536-6270951